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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一些单位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假借'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名义,拉赞助、拉广告,造成不良影响。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凡以'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名义进行的各类活动,均应以水利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的正式文件为准。
二、未经准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三、对于未经批准,擅自以'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名义进行商业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我单位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各有关单位如遇此类情况,请及时通报我单位。
水利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部信息中心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