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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赴国外中长期工商管理培训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15 生效日期: 2002-05-15
发布部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0号)文件有关''十五'期间要培养一支经营管理能力强,具有国际眼光、熟悉国际商贸规则、能够担当组织领导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适应国际化经营的优秀管理人员队伍'精神;按照中组部、国家经贸委《'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要求,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外专局决定组织部分国家重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包括部分后备干部)赴英、美、澳洲(各30名)参加国际工商管理硕士课程培训,并实地考察调研当地企业经营管理运作。出国培训时间从2002年10月起到2003年10月止,共1年。
  学员将根据岗位性质、个人专长,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分别赴英国南安普敦学院、美国北肯塔基大学商学院和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管理学院选择资本运营或国际市场营销方向的国际工商管理硕士课程学习。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者将被所在院校授予硕士学位(国别、课程及相关入学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为使学员达到上述院校对外国留学生英语能力的统一入学标准要求,考虑到企业学员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经与上述院校协商同意,决定由资深外教和本地教授按照院校要求为学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语言和专业基础强化培训。国内培训结束后,学员将接受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国家外专局部分经费资助、赴国外培训。国内强化培训在出国前3个月进行。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请接到通知后尽快根据本企业工作需要,安排相关人员报名,报名截止日期:6月15日。
  联系人:国家经贸委培训司国际合作培训处
  联系电话:010--63193444
  传真:010--63193445(完)


  国家经贸委培训司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
  国家经贸委培训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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