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总政治部 颁布的法规
- 关于表彰先进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先进军休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使用工作的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 1995年12月16日
- 关于做好1995年军队干部复员工作的通知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 1995年06月06日
- 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生活待遇实施办法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解放军总后勤部 1994年09月01日
- 关于做好第四批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交接工作的通知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财政部、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解放军总后勤部 1994年08月07日
- 关于审报第五批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安置建房计划的通知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 1994年07月30日
- 大型国防科研试验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1994年04月11日
- 关于企业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规定 解放军总政治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人事部 1993年08月14日
- 军队系统律师工作证件管理办法 解放军总政治部、司法部 1993年07月24日
- 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财政部 1993年07月12日
- 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的意见 解放军总政治部、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解放军总后勤部 1993年06月14日
- 关于解决军队部分离休退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解放军总后勤部 1992年12月27日
- 关于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经费供给问题的通知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财政部 1992年07月04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 1991年10月17日
- 关于加快第三批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 1991年08月27日
- 关于随配偶住军队干休所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后的管理问题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 1990年06月30日
- 关于荣获红星奖章的牺牲、病故军人增发抚恤金的通知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 1989年10月05日
- 关于军队刑满释放干部安置问题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公安部、劳动部、人事部 1989年06月24日
- 全国培养和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福建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纪要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 1989年06月22日
- 关于我军被俘去台人员要求回大陆定居问题的处理意见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 1988年11月16日
- 关于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后勤部 1988年09月29日
- 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公安部 1988年05月28日
- 关于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军队干部退休生活费的通知》若干问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 1988年04月06日
- 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6)16号文件的通知 农牧渔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财政部、商业部、中国农业银行 1986年05月23日
- 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各项经费标准问题 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解放军总后勤部 1985年06月19日
- 关于加快军队退休干部和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工作的通知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 1985年04月27日
- 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 1985年04月23日
- 关于解决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称号和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 1984年02月29日
- 关于城镇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几个问题的试行意见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公安部、劳动人事部 1983年09月10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 1982年11月25日
- 关于当前军队干部退休工作中一些问题的处理意见 解放军总政治部、民政部 1981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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