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类别 > 保险犯罪 >
犯罪嫌疑人自杀保险公司是否应赔?(2)
www.110.com 2010-07-15 10:27

  二、 根据《保险法》第66条第2款规定,投保二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该条款并没有限定自杀的原因。自杀有多种原因,可能是畏罪;也可能是因为受到了良心的谴责;还可能是由于害怕报复。只要是二年后自杀,保险公司都应该给付保险金,此条款并没有把畏罪自杀排除在给付保险金之外。

  三、《合同条款》第3条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该条款应理解为被保险人在犯罪过程中因犯罪行为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四、根据《保险法》第31条的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综上认为,法院依据《合同条款》第3条第2款认定被保险人犯罪后自杀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曲解了该条款的意思,并且没有在原被告双方对保险条款有争议时,依法作出对受益人有利的解释,判决明显不当。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