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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投保误区(2)
www.110.com 2010-07-15 10:13

  保险公司的确会给“老手”一定的优惠,但这种优惠只给那些上一年没有出险的人。如果市民投保以后频频理赔,再投保时就只有“享受”涨价的份儿了。在苏州,“马路杀手”的信息还被记入了“高风险客户信息平台”。每家保险公司定期将出险车辆名单提供给保险行业协会,再由行业协会汇总后发至各保险公司。以后这些车辆再投保时,如有“不良纪录”,就会被取消“无免赔优待”。


  误区

  酒后照样能驾车

  刘先生是一家公司公关部的经理,请客户吃饭是常有的事。吃饭不能不喝酒,喝完酒还得自己开车回家。刘先生对此很无奈,但也觉得“问题不大”:“我保险了,出了事儿有保险公司呢。”

  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规定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出事故不予赔偿。即使有的保险公司推出了“酒后驾车险”,也规定每次事故损失的责任限额为人民币 25万元,每次赔偿均实行 30%的绝对免赔率。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者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


  误区

  间接损失一并赔

  “我车撞坏了,为了修车,两天没去上班。这个损失保险公司也能赔吧?”周女士问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据了解,有的保险公司规定,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的,保险公司都不负责赔偿。

  所以投保人切记不能将车险当成出险赔付的“百宝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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