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30万元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借期为一年,由丙公司作保证。此后,为确保到时收回借款,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甲公司就将其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车进行了抵押登记。借期届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乙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保证人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甲公司的借款30万元。有人认为,甲公司在借款时,丙公司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但当事人对保证的方式没有约定,甲公司应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丙公司应偿还乙公司30万元。至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抵押担保由于这是在保证合同签订以后所订立,只有当丙公司不能偿还借款时,乙公司才可以行使抵押权以甲公司的车辆变价受偿。请问:此观点是否正确?
有人认为当丙公司不能偿还借款时,乙公司才可行使抵押权的观点是不正确的。本案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由丙公司对此保证,当事人对保证的方式没有约定,按照我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丙公司的保证应为连带责任保证。之后,甲、乙公司之间又再行商议,由甲公司以自己的车辆设定抵押保证归还借款,但并没有规定保证人丙公司在不能履行保证责任时,乙公司才得就甲公司抵押的车辆实现抵押权,所以甲公司后来设置的抵押不是补充担保;同样,甲公司的车辆抵押也不是为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向甲公司追偿而设定,所以它也不是反担保。本案的事实应是甲公司后来设定的车辆抵押与丙公司的保证共同担保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应属于共同保。
《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据此可见,物保和保证并存时,债权人有权选择行使保证权利。如果乙公司明示放弃担保物权(抵押物)的,则丙公司可就债权人放弃的担保物权提出抗辩,仅就甲公司物权担保20万元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 上一篇:房地产信用担保和有用证券担保
- 下一篇:企业违规担保问题应引起重视
相关文章
- ·两种担保并存时如何处理
- ·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并存应如何处理
- ·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时怎么处理
- ·浅谈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时如何解决的问题
- ·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时如何解决
- ·此案让与担保的财产如何处理?
- ·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的处理
- ·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的处理
- ·银行按揭办理不了如何处理?
- ·遇到交通事故 应该如何处理?
- ·职工工伤致残"旧伤复发"应如何处理
- ·工伤复发和再次发生工伤该如何处理?
- ·土地被征用如何处理?
- ·关于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归谁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境外要求离婚应如何处理
- ·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归谁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 ·如何处理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
- ·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问题应如何处理
- ·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如何处理?
- ·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反悔如何处理
- · 抵押担保的范围
- · 房地产贷款的担保形式
- · 共同保证人如何行使预先追偿权
- · 反担保措施
- · 保证期间是否可以中断
- · 以“虚拟物”为他人担保 合同无
- ·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担何责
- · 房地产信用担保和有用证券担保
- ·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若干问题
- · 发达国家怎样扶持微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