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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弃婴的清卫工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刑
www.110.com 2010-07-13 17:54

  记者昨天从海曙法院获悉,两名倒卖弃婴的清卫工因犯了拐卖儿童罪被判刑。

  3月16日那天,从江苏来宁波做清卫工的韩某在月湖公园附近的一个电话亭里看到一个被遗弃的小男婴。同事葛某得知此事,便与韩某商量,欲从中谋利。交易未成,男婴被寄养在韩某一个同事家里。

  3月18日,东方论坛上出现《卖孩子,三市有人卖孩子》一帖,曝光这些人准备买卖男婴的不法行径。本报记者及时联系了发帖网友,当晚从发帖网友处取得了男婴的照片,并在次日带着相关线索向海曙警方报案。警方查清相关事实后,将男婴送到儿童福利院。海曙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和葛某共同将捡拾的儿童卖给他人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后因两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拐卖儿童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案发后,两人均有悔罪表现,可适用缓刑。法院依法对两人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1年,缓期执行并处罚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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