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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呼吁尽快出台反家暴法保护儿童权益
www.110.com 2010-07-13 16:35

  3月11日上午9时许,广州番禺某小区一栋楼的301房传出打骂声及孩子的哭叫声。11时许,警察赶到现场,发现房门反锁,屋主邓某的妻子拿着钥匙也打不开门,警察只好破门而入。

  进到房内后,大家发现一名小男孩躺在血泊中,一动不动,送医院后证实死亡。而孩子的父亲邓某则挥刀自残。尸检结果显示,小男孩是被其父亲活活打死的。

  “作为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组织,全国妇联高度关注此类案件,严正声讨故意伤害儿童的违法犯罪,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针对这一事件,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法律帮助中心主任蒋月娥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气愤地说。

  据了解,这起案件发生后,广东省妇联立即召开记者会呼吁,社会应建立保护儿童工作机制。

  “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陆续报道了多起故意伤害儿童的恶性案件。”蒋月娥对此指出,儿童享有生命权,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受国家的特殊、优先保护。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庭的私事,针对儿童的暴力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受到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对于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

  蒋月娥说:“在广州番禺案件中,我们非常痛心地发现,受害儿童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而打孩子是家务事的错误观念,使家庭暴力愈演愈烈。”

  我国宪法规定: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虐待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提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此外,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也都有关于禁止家庭暴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尊重和保护儿童权益是我国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蒋月娥说,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伤害儿童人身权益的案件屡有发生。究其原因,施暴人思想认识落后、法制意识淡薄是根本因素,但是,反对家庭暴力专门法律欠缺、现有规定操作性不强、儿童权益保护制度不完善等也是重要因素。

  蒋月娥指出,现有反对家庭暴力的规定散见于不同的法律和政策当中,而且,什么是家庭暴力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对于家庭暴力发生后应当由谁来处理以及如何处理,尚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实践中各地各部门做法不统一,处理结果往往大相径庭。种种现实表明,迫切需要制定专门立法,为反对家庭暴力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依据。

  “国家应尽快制定出台反对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蒋月娥呼吁,这一法律应明确家庭暴力的概念和范围,树立预防为主、及时干预、有效制止的原则,建立家庭暴力的预防体系,强化社区、乡村的预防功能,规范对家庭暴力的处置程序,将对受害人的救助,对施暴者的教育、矫治和惩罚相结合,明确法律责任,为各地各部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可操作性指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蒋月娥说,全社会都要树立反对家庭暴力、保护儿童责任意识。政府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反家暴工作,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司法机关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惩处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社区、乡村要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不安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亿万家庭也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儿童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

  蒋月娥最后表示,全国妇联一贯重视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权益部作为职能部门,将密切关注侵害儿童权益案件的进展情况,推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处理和后续工作,推动事件妥善解决。作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组织,今后妇联将继续发挥组织优势、依法履行职能,协调、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营造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的良好氛围,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儿童信赖、热爱的温暖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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