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2)
www.110.com 2010-08-05 11:15
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6、 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审核原则要素
1、 外汇登记证上应明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比例;2、 有关材料应真实一致;3、 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办理外汇登记;4、 书面申请中应包含以下申明文字“本公司的外资新股东与出让股权(或资产)的原中方股东之间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和资产关联,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内部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的相关支付结算安排均遵守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规定。如存在虚假陈述,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或如实表述公司外资新股东与出让股权(或资产)的原中方股东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与资产关联关系。
授权范围
1、 分局及辖内支局按属地原则办理;2、 如境内居民通过境外企业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逐级将其外汇登记申请上报总局批准。
注意事项
1、 本操作规程所称“并购”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中“并购”涵义相同;2、 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时应审查外资投资合同以决定该企业是否系外国投资者股权或资产并购所设立,是否应适用本操作规程;3、 审查并购合同以了解实施并购的境外企业是否为境内居民所设立或控制,是否与并购标的企业拥有同一管理层。
- 上一篇: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并
- 下一篇: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相关文章
- ·国外汇局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
- ·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商务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并购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保险业务外汇管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内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操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专利权许可用汇审核凭
-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
- ·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并
- ·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并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预付 货款项下售付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出口收汇核销监管工作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保险中介机构开立外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外汇收付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