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协议(3)
www.110.com 2010-07-07 17:34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相关文章
- ·海运出口运输合作协议范文
- ·包机运输协议书
-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研究
-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 ·英特尔与Nvidia达成新授权协议 结束版权纠纷
- ·76岁军旅作家状告八一厂侵权 法院调解达协议
- ·《交通运输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出台
- ·欧盟加紧评估谷歌图书协议版权影响
- ·传出版商与苹果洽谈平板电脑电子书协议
- ·酷6被指专购冷门版权“碰瓷”曾签对赌协议
- ·谷歌新图书和解协议遭批 被指有悖反垄断法
- ·江苏南京与新疆伊宁签订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
- ·《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在渝签署
- ·保护传统文化 17个非洲国家签署知识产权协议
- ·两岸专家: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为“两岸创造
- ·首例政府使用农民专利权协议生效
- ·南京与伊宁签订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
- ·中国海油与中航工业签署合作协议
- ·《交通运输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 ·知识产权成交通运输行业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最新文章
- ·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如何
- ·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
- ·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权利
- ·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 · 搬运装卸合同
- · 国际寄售合同
- · 运输合同的概念定义及法律特征
- ·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包括哪些
- · 承运人的救助义务
- · 运输合同的诉讼管辖地
推荐文章
- · 无船承运人
- · 船舶运输合同
- · 什么是承运人
- · 运输合同范文
- · 运输服务合同
- · 国际铁路运输
- · 海运保险
- · 多式联运合同的概念及主要特点
- · 交通运输
- · 什么是客运合同?何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