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是否应当经过批准并出具证明材料
www.110.com 2010-06-29 16:12
1980年12月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暂行规定》要求,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政治处审查批准;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批准,然后出具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001年11月9日起施行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这表明军人结婚仍然需要由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在军队没有作出新的规定之前,这一规定仍然在军队范围内对所有军职人员适用。
- 上一篇:军人结婚规定不变 涉外婚姻省级办理
- 下一篇:我国法律如何保护军婚
相关文章
-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明材料
-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 ·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 ·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 ·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 ·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 ·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 ·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 ·军人结婚仍需单位证明
- ·隐瞒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情结婚是否有效
- ·现在办理结婚手续还需要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 ·农村村民在原宅基地内建住宅是否需要经过批准
-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关于为吴精惠出具结婚证明书
- ·村委会是否有权批准决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
- ·出具离职证明应谨慎
- ·申请涉外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
-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
- ·申请涉外结婚需提供哪些材料?
最新文章
- · 军人结婚的特别规定
- · 军人结婚的一般规定
- · 军人结婚的特殊规定问题
- · 军人结婚的限制性条件
- · 军人结婚的申请
- · 军人结婚的登记程序
- · 什么是破坏军人婚姻罪
- · 军人结婚应具备哪些条件?
- · 怎样认定破坏军人婚姻罪
- · 军人结婚登记须持哪些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