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
www.110.com 2010-08-13 13: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需要说明的是,被告不受该条件的限制,也就是说被告可以在六个月内起诉。
- 上一篇: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案件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 下一篇:财产保全以及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
-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再次
- ·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能再次起诉?
- ·离婚诉讼中原告撤诉之后可以再次起诉吗
- ·第一次未准予离婚的再次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需要
- ·跨国离婚国外判决书没签收想离婚还要再起诉
-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
- ·上海留学人员可以在国内起诉离婚
- ·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 ·法院不能因为提起离婚者有过错就判决不准离婚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
- ·刘XX诉许XX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判决书摘要
- ·离婚后还可以再次请求分割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缺席判决问题的批复
- ·结婚日被判决不准离婚 原告表示珍惜夫妻感情
-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 ·离婚案件举什么证据
- ·离婚案件起诉地的相关法律规定
- ·哪些情况下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 ·离婚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吗
最新文章
- · 一方在国外起诉离婚
- · 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
- · 什么情况法院不受理离婚诉讼
- · 离婚诉讼中过错损害赔偿的判定
- · 双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 · 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 ·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反诉
-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 · 过错方起诉离婚
- · 第二次起诉 离婚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