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暧昧的手机短信息,竟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根源,后成了夫妻对付公堂的证据。近日,在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桩婚姻案件中,法院采信了这条短信,作为证据供判案使用。据悉,这是重庆法院在庭审中首次将短信内容作为证据。因双方分居两年多,夫妻感情已破裂且都同意离婚,最后,法院判决其离婚。
丈夫发现妻子手机上暧昧短信
妻子邓红(化名)与丈夫罗伟(化名)于1990年确定恋爱关系,1993年4月28日登记结婚。1995年他们的儿子出生了。从1990年到2002年这长长的12年间,妻子邓红与丈夫罗伟的关系一直很好。一条短信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幸福家庭的平静。
2002年10月6日国庆节期间,丈夫罗伟在妻子的手机上发现了这样一条信息:“红儿,今天忙么,睡午觉了吗,想我吗,我很想你。”看到这条短信后,丈夫顿时“炸”开了,找到妻子要求解释清楚。从妻子那里,罗伟得到的回答是:“这是同事开的玩笑。”就这样,夫妻俩的感情跌到了最低谷。在分居两年多后,妻子邓红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
审理中两人各执一词
在审理中,妻子邓红称,罗伟心胸狭窄,无端猜疑,为自己同事发的玩笑短信之事,而猜疑自己品行不端,夫妻沟通更加困难。虽然组织调节,双方感情仍无改善,并开始破裂。同时,罗伟对家庭极不负责,其生活随意,性情放纵,不检点个人行为,不忠实夫妻感情,现要求离婚。
丈夫罗伟在法庭上称,夫妻两人婚后感情原一直很好。2002年国庆长假期间,无意发现一条别人发给邓红的暧昧短信,看后很生气,追问是谁发的,邓红先不说,后称是同事所发开玩笑。此事发生后,两人经常吵架,关系变得不和睦。而且事后,邓红还到处诽谤他作风不检点等,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他同意离婚。
暧昧短信作证据判离婚
近日,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在判决书中,法院将这条暧昧短信作为证据采纳,并认为夫妻之间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皆由妻子邓红收到的这条短信而起。现双方分居两年多,期间没有夫妻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双方都同意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
- 上一篇:手机短信可否作为离婚证据
- 下一篇:赡养、抚养、扶养案当事人举证须知
相关文章
- ·法国最高法院裁定手机短信也可做离婚证据
- ·手机短信内容能否成为离婚证据?
- ·法国短信电邮可作离婚证据
- ·暧昧短信引发家庭纠纷 妻子欲离婚
- ·背着妻偷欢 短信露真相 妻子搜集证据欲离婚
- ·妻有暧昧短信 夫要起诉离婚
- ·手机短信可否作为离婚证据
- ·到社交网搜集证据的离婚案数量上升--调查
- ·因为一个短信,夫妻闹离婚
- ·马雅舒谈离婚:常偷看吴奇隆短信 没给我婚礼
- ·离婚外遇证据的收集
- ·公安机关提供证据 离婚过错赔偿案审结
- ·离婚过错方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 ·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应如何认定?
- ·离婚案件应当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 ·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证据的要点
- ·离婚官司有争执手机信息做证据
- ·离婚女子当庭撕毁证据被法院罚款1千
- ·起诉离婚必须携带的证据
- ·男老板频发暧昧短信 女员工诉讼获赔7.3万
- · 没有证据该如何离婚
- · 离婚证据种类
- · 如何收集离婚证据?
- · 如何收集离婚证据
- · 法国最高法院裁定手机短信也可做
- · 离婚案件如何收集证据
- · 法国短信电邮可作离婚证据
- · 手机短信内容能否成为离婚证据?
- · 私自秘密录制的磁带是否可以作为
- · 妻称受虐闹离婚 缺乏证据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