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
www.110.com 2010-06-30 14:33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市价分配;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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