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人与中国公民以夫妻关系同居多年现外
www.110.com 2010-09-02 15:3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国人与中国公民以夫妻关系同居多年现外国人提出离婚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赵宝汇与张俊离婚一案,你院1964年12月6日(64)法民字第909号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双方同居多年,并生有四个孩子,事实上已构成夫妻关系,从你院报告及张俊的申请看,双方互有缺点错误,应设法加强教育,促使他(她)们和好,一般情况下,不要轻易判决离婚。如经教育实不能和好,可按照我国予以处理。
最高法院
- 上一篇:关于对在国外居住,未加入外国籍的当事人的离
- 下一篇:各国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程序
相关文章
- ·关于外国人与中国公民以夫妻关系同居多年现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国人与中国公民以夫妻关系
- ·民政部关于颁布《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
- ·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中国公民有哪些?
- ·最高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
-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 ·夫妻双方均为外国人可以在中国离婚吗?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中\
- ·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
- ·哪些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 ·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中国公民有哪些?
-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应在哪里起诉离婚
-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结婚,怎样办理登记?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如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我国或者我国公民犯罪的
-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结婚,怎样办理登记
-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结婚,怎样办理登记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附英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附英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