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治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迅速发展的同时,一些路段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出现了早期损坏现象,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影响交通行业的社会形象和可持续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按照“增强质量意识,完善综合设计,严格施工控制,加强养护管理”的原则,对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增强质量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和养护管理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的危害,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要树立全寿命成本理念,避免产生早期损坏的返修成本。
(一)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切实处理好质量与速度的关系,严格按照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严格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09号)的规定,保证合理建设工期。当质量和工期发生矛盾时,应当首先保证质量,把工作一环扣一环地做精、做细,按科学规律办事。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各自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依靠科学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规范检测市场。要委托具有公路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独立检测,对伪造试验数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二)设计单位要树立全寿命成本理念,加强调查与材料试验工作,加强路面结构设计方案比选,避免简单地照搬照抄规范和其他项目设计成果。
(三)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质量动态监控,独立完成各项现场试验检测工作。对原材料、拌和和摊铺碾压等影响质量的重要环节和工序要加强旁站和监控。每道工序完成后,应按规定及时抽检,抽检全部合格后方可批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四)施工单位要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施工自检体系,对于原材料质量控制、施工配合比试验、混合料拌和、运输、摊铺、碾压等各道工序均要明确质量目标,并落实到各道工序的施工责任人与自检责任人,做到层层把关,分级负责,精心施工。
(五)鼓励工程建设向设计与施工总承包的模式发展,适当延长质量保证期,促使承包商用心设计、精心施工。
相关文章
- ·印发关于防治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指导意
- ·印发关于防治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指导意
- ·印发关于防治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指导意
- ·印发关于防治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指导意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南高速公路征地拆迁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高速公路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速公路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
-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德市高速公路
- ·关于经营性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高速公路交通警察
- ·关于加快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高速公路两侧非交
-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郑州段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速公路旅游高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营造高速公路建设良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十一五”高速公路建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