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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3)
www.110.com 2010-07-12 13:17

  H.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7)监护人与未成年人间的关系,不因其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于 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仍有监护权。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五条;《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8)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同时,监护人有以上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可另行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9)监护人对10岁以上的未成人的信件不得随意开拆。

  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10)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钱、物、房产等)。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七条。

  (11)监护人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

  (12)监护人应当承担起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

  1、预防未成年犯罪遵循的原则:

  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法律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条。

  2、预防未成的人犯罪的责任者:

  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

  法律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条。

  3、监护人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和责任:

  (1)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负有直接责任,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的预防犯罪教育计划,针对具体情况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

  法律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条。

  (2)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A.旷课、夜不归宿;     B.携带管制刀具;

  C.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D.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E.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F.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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