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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足以阻止本地同名商号登记(2)
www.110.com 2010-07-08 17:21

的特殊法律保护。我国《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二条明确: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两“蒙牛”之家乡地的《内蒙古自治区认定和保护办法》第二条规定:内蒙古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如上所述,内蒙古其实就是内蒙古地域内的“”,其在本自治区地域范围内依法应当享有特殊保护的全部权利,包括以此阻止他人注册登记同名商号及企业名称的权利。

  实际上,在各省市认定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行政规章中大多有这方面的规定。例如,《内蒙古自治区认定和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阐明:“不得擅自将与内蒙古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者店铺名称使用;不得擅自将与内蒙古所有人的企业字号或者店铺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本企业字号或者店铺名称以及未使用,但企业字号或者店铺名称登记在先的除外。”根据我国关于的直接规定和“有法依法,无法依政策”的基本原则,这些规定应当成为解决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重要依据。因此,作为本省市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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