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检察院称郑玉凌指使刘做虚假证明,包庇其犯罪行为,属于“情节严重”。
绝望感
2008年11月17日,郑玉凌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坚称自己无罪。
“检察院查了这么久,老郑这么多年干部,几百万的基建工程都没有发现其他确凿问题,只能证明一个事实——老郑不错。”文体广电局的群众如此表达同情。
关于李春利构陷郑玉凌的猜测似乎得到某种印证。12月,阿荣旗法院判处李春利案值3.6万元的贪污罪成立,但法院认为李认罪态度较好,全部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李获判缓刑4年,令人讶然。
一个新的情况是,当月,李勤向郑的律师提供了一份新的证词,称他从来就没有和郑玉凌去过北京仿制字画,更不存在找“张天成”来仿制字画。李说他无法忍受检察官的刑讯逼供,不得已编造在京仿制字画一事。
郑在一份材料里说,检察院曾安排他和李勤对质,他问李,你认识阿荣旗的老书记和老检察长吗?你这样陷害人家。李无言,晃动着手铐说,我只是帮你装裱了那些字画,你看我现在都啥样了。
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中院也出现久拖不决,令郑的家属愤怒却无奈。2009年3月8日,郑的妻弟张志强、张志军进京上访,被送到呼伦贝尔市驻京劝返中心,
呼伦贝尔市政法委称,两张进京事件是该市全国两会期间唯一一件涉法进京非上访案件,不仅打破了该市自去年7月以来无进京非正常上访的记录,同时也突破了该市2009年“零进京”的工作目标。
通报说,两张进京引起市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通知海拉尔区政法委责成公安分局从严从快处罚两张。警方认为两张不够行政拘留的法定条件,被多次督促,决定行政拘留两张15天,但又发现两张患病,怕出危险而将其放出。
在通报里,市政法委斥责海拉尔公安分局“置全市安全稳定大局于不顾,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于不顾,置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严格要求于不顾,置市政法委明确指示于不顾,存在明显的不作为”
2009年4月,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宝珍篡改一审已经质证完毕的证据复印件,被律师发现,并当庭指出违法篡改证据的严重后果。庭下一片哗然,法官不得不仓促休庭,
时至今日,呼伦贝尔市中院一直未予宣判。法院内部人士说市政法委书记打了招呼,要求维持原判,“这个案子敏感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