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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早陨落的晨星
www.110.com 2010-07-14 10:53

接受劳动教养的少年犯正在学习。

 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青少年时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特殊年龄阶段,处在这个阶段的青少年在身体发育上开始向成人过渡;但另一方面,他们心理水平的提高却相对缓慢。他们对新鲜事物的认识有着强烈的好奇心,由于自身认识能力的不成熟,思维易片面、偏激,分不清是非,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下,青少年往往不能控制自己的激情与冲动,将过剩的精力用于进行暴力性的违法犯罪活动。

  近日,记者走访了银川市少管所、兴庆区检察院等部门,采写了几起近两年我区较典型的青少年犯罪,并由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宁夏法学会会员袁纪作出点评,希望引起家庭、学校及社会对未成年人教育的关注,并给那些走上迷失之路的青少年以警示。

  

 【案例一】16岁的小斌

  是家里的独生子,家里人对他宠爱有加,经常给他许多零花钱,慢慢地,他沉迷于网络游戏,认识了几个网吧里的朋友,一放学就到网吧里玩游戏,玩到很晚才回家。为了让他收心,能好好学习,家里人采取了不给他零花钱的“经济封锁”方式,可小斌已经在网络游戏里不能自拔,没钱就只能在一旁看着别人玩。一天,几个朋友说要带小斌出去找钱,小斌为了能继续玩游戏毫不犹豫地去了。他们抢了银川市第九中学一个学生的自行车,将自行车卖了60元钱,全用来上网打游戏了。小斌觉得这个方法挺好,来钱快,而且又没有什么风险,所以自己也买了刀具用来抢劫。一开始,他还需要别人带着,慢慢地他胆子大了,自己找了几个朋友和他一起去抢。最疯狂的一次,他们一天抢了3辆自行车。2005年10月、11月间,小斌伙同多人共抢劫7起。

  案件侦破后,在看守所里,小斌面对检察人员痛哭流涕,后悔他为了一时的快乐不计后果,然而这已经太晚了。

  [点评]在当前网络文化与拇指文化的冲击下,未成年人新的社会伤害源正逐渐增多。现在的网络游戏充斥着野蛮与暴力,手机短信也有不健康的内容。这就像一把双刃剑,给人带来快乐,也容易让人迷失,尤其是未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和父母要对青少年进行正确引导,最大化地利用网络知识,开拓视野,培养他们的兴趣和爱好。

  

 【案例二】18岁的小飞生

  性腼腆,不善言辞。由于厌恶学习,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早早辍学与父亲一起在外地打工。一天,因为和父亲赌气,小飞离家出走。后来,小飞在广场踢毽球时认识了小王、小龙和小马,性格相近的4个年轻人玩得很投机。2005年9月30日深夜,小王领小飞等3人喝过酒后准备回家时,看到一个小伙子正独自一人走在大街上,小王随即建议大家可以找点钱花,于是4人上前拉住这个小伙子,对其进行拳打脚踢,并抢了小伙子十几元钱和一件皮夹克。今年年初,经法院审理后,小飞被判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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