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被告下落不明案件的审判组织(2)
www.110.com 2010-07-08 10:43
第三、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大部分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另外只有原告方陈述,而无被告方答辩,因此更谈不上争议大小。所以像这样简单的民事案件,我们在审理时,完全可以用简易程序由独任庭来进行审理。
故笔者认为,应取消最高院《意见》第169条规定,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适用何种审判组织审理,应该看该案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如符合,则适用简易程序,由独任庭进行审理;如不符合,则适用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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