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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供曾是少数警方的破案良方:河北行唐公安局(2)
www.110.com 2010-07-20 16:39

  桥西区法院认定:2001年底,在行唐县公安局南桥中队的东大厅里,杨建文与其手下民警刘保军、刘伟华、赵发财在对康喜刚、康建路、卢志斌等人的询问过程中,为了逼取有罪供述,采用了用老式电话机电击、吊打和暖气烫等手段。经鉴定,卢志斌、康建路的损伤属于轻伤,康喜刚的损伤属于轻微伤。

  法院认定了参与刑讯逼供的刘保军、刘伟华、赵发财三人的证言,他们称,在突审康喜刚等人时,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吊在东大厅暖气片上方的铁丝网上,人体呈十字形,一只手一个手铐,脚尖着地,在审讯时,经常用木棍、绳子和电线抽打嫌疑人,用暖气片烫嫌疑人的后背和胳膊,用老式电话机电击嫌疑人全身。

  被害人卢志斌、康喜刚、康建路的证言同样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从他们的证言中,可以了解到:所谓的电话机电击是指:将老式手摇电话机的电线缠绕到被害人的身上,然后开始摇电话,每摇一圈,电流强度就会增大一些。杨建文一边电击犯罪嫌疑人,一边还要求他们数圈数。

  从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看,卢志斌是所有被刑讯逼供中遭遇最惨的一个,差点儿丢了性命。他被吊长达一天两夜,在这期间,杨建文、刘保军等五六人轮流用电话机电击他,同时,杨建文命令手下用电线抽打他。

  由于卢志斌生命垂危,看守所将他送进河北省二院进行抢救。省二院专家作证说,卢志斌当时患有重症肺炎、败血症、结核性胸膜炎等疾病,身上多处有伤,手腕皮肤溃疡、感染,胸腔积液。因为重症肺炎死亡率极高,二院立即下了病危通知书。

  康建路和卢志斌的身上永远留下了刑讯逼供的烙印,康的上嘴唇被打掉了一半,卢的左手小拇指被暖气片烫得没有了知觉。其他被害人虽然没有残疾,但也是伤痕累累。

  在证据面前,杨建文并没有承认刑讯逼供的事实。一审之后,他已经向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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