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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市政府系统新政
www.110.com 2010-09-15 17:22

发文单位: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十政办发[2004]162号

发布日期:2004-12-10

执行日期:2004-12-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系统政务办公网(政府内网),通过两年对软、硬件的调试、升级、完善,目前已能适应政务办公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快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步伐,实现政务办公无纸化、网络化,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2004年度建设任务书"的通知》(鄂政办函[2004]5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启用市政府系统新政务办公软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3月1日为新软件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老网(NOVELL)新网同时运行;纸质文件、电子公文同时下发。2005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老网(NOVELL),电子公文将取代纸质文件。

二、市政府通过市政府系统政务办公软件发送下列公文(密级公文除外):

(一)国务院文件:国发、国办发、国函、国办函、国阅、参阅文件以及国办下发的政务信息;

(二)省政府文件:鄂政发、鄂政办发、鄂政办函、鄂政电、鄂政办电、政府令、政府情况通报以及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政务信息;

(三)市政府文件:十政发、十政办发、十政函、十政办函、十政电、十政办电以及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政务信息;

(四)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其它各类公文。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通过政务办公系统向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下列公文(涉密公文除外):

(一)本级政府、本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报告及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的各类信息、简报、值班快报和突发事件情况等;

(三)市政府领导指定报送的有关文字材料。

四、电子公文一律以Word格式发送,政务信息可采用TXT文本格式。上报市政府的政务信息通过政务办公系统邮箱发往秘书一科;值班快报、突发事件情况材料通过政务办公系统邮箱发往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其他公文发往市政府办公室的相关科室。

五、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指定政治、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市政府系统政务办公软件的操作和用户名、密码的管理。

六、市政府办公网络24小时开通,各站点用户必须安排专人值守,做到文件随到随收(发),随时办理。特殊情况须按通知要求及时处理。对未及时上网接收邮件,导致公文延误的要追究其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市政府系统政务办公软件对电脑软、硬件的要求:电脑操作系统应是WIN98以上,IE(网络浏览器)必须是6.0版本。CPU:2G以上;内存:256兆以上;硬盘:40G以上。

八、市政府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规划,为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划分了网络地址段,各部门必须在该地址段内建立自己的局域网。

九、各县市区及政府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的网页并与市政府网页建立链接,丰富政府系统网络的信息量,满足各用户的数据共享。

十、还未联网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尽快和电信部门取得联系,抓紧光纤的引入工作,尽早与市政府系统的政务办公网络联网,确保全市政务办公自动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5年,市政府办将对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办公网络建设、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要求达到目标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扣减当年目标考核责任制中相应的分数。在启用新政务办公软件过程中如有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675975。

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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