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利法 > 实用新型专利 >
申请中国实用新型专利须知
www.110.com 2010-07-08 17:42

  (一)、所需文件及资料

  1. 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及附图)

  2. 指示函,在函中应指明发明名称,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发明人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优先权时尚需注明首次申请国家/地区的申请号及优先权日。

  3. 一份合格的委托书,可在中国申请日之后两月内提交。

  4. 如果在中国的申请人与优先权文件上填具的申请人不相同,还需要提交一份转让证明,如果该转让证明是复印件,尚需经过公证。

  经过认证的优先权文件和申请权转让证明(如必要时)均可延至中国申请日之后三个月内提交。

  (二)、如果一年的优先权已过日期,但该申请在其它申请国尚未公开,则该申请在不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仍可在中国提交。

  (三)、不能要求保护方法,而且必须包括附图,申请则可不包括附图。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