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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首例豆末糖侵权案有果
www.110.com 2010-09-15 15:13

备受关注的全省首例豆末糖知识产权案最近一审有果,通海红苹果公司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斯贝佳公司损失10万元。在接到判决书后,斯贝佳公司发言人人表示要回公司商议后再决定是否上诉。而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食品行业的知识产权问题第一次通过这样的方式进入大众视野。

经过了数日等待,昨日,玉溪中院民二庭对原告通海斯贝佳公司与被告通海红苹果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红苹果公司停止侵犯原告斯贝佳公司享有独占许可的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同时赔偿原告斯贝佳公司损失10万元。“目前公司状况良好,红苹果公司侵权产品已经下架”斯贝佳公司发言人告诉记者。

在通海红苹果食品厂负责人周云龙看来,让豆末糖和巧克力结合,无非是“做汤放味精”的问题,“你家先放了味精,就不让我放,那说不过去。”但事实上,“味精不能乱放”。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本案所涉及的原告斯贝佳公司独占许可的“外壳为巧克力涂层的豆末糖/豆面糖及制作工艺”的发明专利,已落入本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其生产巧克力豆末糖的行为侵犯了原告斯贝佳公司享有的独占许可发明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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