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王某某、解某某与张某甲、张某乙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王某某,男。

法定代理人解某某,女系王某某之母。

原告解某某,女。

委托代理人裴中国,河南昊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某甲,男。

被告张某乙,男。

原告王某某、解某某与被告张某甲、张某乙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于2010年5月11日诉至本院,同日,本院作出受理决定,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于2010年7月12日依法由审判员高立伟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解某某及委托代理人裴中国、被告张某甲、张某乙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某某、解某某诉称:2010年1月12日原告解某某丈夫王某均因建筑施工事故死亡,房主张明存补偿王某均丧葬费、抚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x元,当时该款交给参与协商赔偿事宜的被告张某乙,在被告张某乙协助二原告办理完王某均的丧、葬事宜及支出其他费用后,还余x元。后二原告向被告张某甲、张某乙追要该款时,被告张某乙拒绝给付,并称待王某某年满18周岁时商量此事。现二原告诉至本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张某甲、张某乙返还x元。

为支持其主张,二原告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

1、《结婚证》一份,以证明解某某与王某均为夫妻关系。

2、户口簿一份,以证明原告王某某、解某某与王某均之间亲属关系。

3、协议书一份,以证明房主张明存共计补偿王某均x元。

4、证人周xx到庭作证,以证明王某均的x元补偿款由被告张某乙保管。

被告张某甲辩称:张某甲为王某均姨夫,因建筑施工事故王某均死亡后,原告解某某委托张某甲等四人与房主张明存协商赔偿事宜,后房主张明存补偿王某均x元,张某甲并未保管该款,二原告不应将张某甲列为被告。

被告张某乙辩称:王某均系张某乙的外甥,房主张明存补偿给王某均的x元是解某某委托张某乙保管的,该款扣除丧葬费及其他花费后,现余x元。因王某均生前购房时借其姐王某云x元一直没还,该x元应先偿还王某云x元,剩余x元返还二原告。

被告张某甲、张某乙未向本院提交证据。

对原告举证1、2、3,二被告均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原告举证4,二被告均对x元补偿款在张某乙处存放事实无异议,本院对此予以认定。

根据原、被告陈述、举证、质证、本院认证及庭审调查,确认以下事实:

原告解某某为王某均(军)之妻,原告王某某为王某均与解某某之子,被告张某甲为王某均姨夫,王某均为被告张某乙的外甥。2010年1月12日王某均在包工建房中发生建筑事故死亡,由王某均姨夫张某甲、王某均的舅张某乙、原告解某某的姐夫周建伟等与房主张明存协商赔偿事宜。2010年1月14日双方达成补偿协议,由房主张明存补偿王某均各项费用共计x元,该款交张某乙。在办理完王某均的丧、葬事宜及支出其他费用后,下余x元。后二原告多次追要该款,被告张某乙以王某均生前借王某云x元,该x元应先偿还王某云x元为由拒绝给付。现原告王某某、解某某诉之本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张某甲、张某乙返还x元。

本院认为:原告解某某之夫王某均因建筑事故死亡后,相应的各项补偿金应由原告王某某、解某某享有。在被告张某乙协助二原告办理完王某均的丧、葬事宜及支出其他费用后,下余款项,被告张某乙应当向二原告返还,被告张某乙拒绝给付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原告王某某、解某某请求被告张某乙返还不当得利x元,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张某乙辩称应由其代二原告偿还王某均所欠王某云的x元后下余款项再返还二原告,对此,二原告并不同意,鉴于被告辩称事项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不予合并审理。本案中,被告张某甲仅参与协商赔偿事宜,并无不当得利,故其不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张某乙返还原告王某某、解某某x元。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25元,由被告张某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高立伟

二O一O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翟景龙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