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北京市海淀超想电脑技术开发公司与北京航天金税技术有限公司等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二审民事裁定书(2006)高民终字第277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6)高民终字第277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市海淀超想电脑技术开发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路X号希格玛公寓X号楼AX室。

法定代表人何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董永森,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某华,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航天金税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街甲X号X室。

法定代表人赵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康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该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住(略)。

委托代理人李海英,北京市通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X村X街二号北京科技会展中心写字楼X层。

法定代表人夏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韩嘉毅,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炜,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路X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姜俊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魏某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该中心干部,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X街X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甲,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某本,北京市新世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四通集团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街X号。

法定代表人段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钟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该公司法务部干部,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北京四通商用机器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路X号万柳亿城大厦C1座X室。

法定代表人段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尹秀超,北京市信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裘雪美,北京市信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北京四通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街X号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X层。

法定代表人张某乙,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尹秀超,北京市信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裘雪美,北京市信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路X号。

法定代表人殷某某,总经理。

上诉人北京市海淀超想电脑技术开发公司(简称超想公司)因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超想公司以其已与相关被上诉人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06年9月1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本院经审查认为,超想公司撤回上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北京市海淀超想电脑技术开发公司撤回上诉。一审案件受理费二万五千七百六十元,由北京市海淀超想电脑技术开发公司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二万五千七百六十元,减半收取一万二千八百八十元,由北京市海淀超想电脑技术开发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刘辉

代理审判员张冬梅

代理审判员岑宏宇

二ΟΟ六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耿巍巍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