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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县人民法院:王某某非法经营罪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扶刑初字第8号

公诉机关(略)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及居所地松原市扶余县X乡X村。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08年12月12日被扶余县公安局被逮捕。现羁押于扶余县看守所。

(略)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1月5日以扶检刑诉[2009]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1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扶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苗洪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月至2008年春节前,被告人王某某伙同韩明超(已判)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私彩数额达55万余元,非法获利1万余元。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对其定罪处罚。

被告人王某某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07年1月至2008年春节前,被告人王某某伙同韩明超(已判)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私彩数额达55万余元,非法获利1万余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下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王某某供述,2007年5、6月份时,我协助韩明超在我家非法接收3D福彩两次。接了两次单子,是一天晚上接的。两次接了1200元左右。是我媳妇联系的人,我协助她。韩明超是庄家,以前接的给刘庆宝,后期接的自己负责了。韩明超经营了不到三个月,我参与那两次。挣了多少我不清楚。当庭供认了协助韩明超经营黑彩的事实。

2、证人韩XX证实,2007年春天,我看三骏乡很多老百姓都打“私彩”,参与的人很多,有不少人都挣到钱了,我就想也参与“私彩”从中挣点钱,从2007年4月份开始我在三骏乡街里我家理发店里开始非法经营“私彩”了。我接我下线老百姓报上来的“私彩”单子,我自己坐庄,中奖后我把中奖的钱给下线彩民,没中奖的和所有“私彩”单子的钱彩民直接就给我了。当时我接崔伟“私彩”单子有三万三千元左右,崔伟在我这打“私彩”有一天中奖中出了二万六千元,这二万六千元我都给崔伟了。张柯报了“私彩”单子有一万五千元左右,王某俊在我这一共打了一万三、四千元的“私彩”单子。还有一个叫孟柱子,在我这打了有三万元左右的“私彩”单子。还有几个下线我现在想不起来了。我接“私彩”单子共接了有十二、三万元的“私彩”单子,我自己坐庄,这十多万“私彩”单子我自己接下了,共非法获利一万二千元左右,我被抓住时,我包里有三千元钱是我接“私彩”坐庄时的非法获利,剩下的钱都让我花了。崔伟往我这报“私彩”单子是给我打电话,张柯、孟柱子、王某俊平时报“私彩”单子都是在我家理发店来写“私彩”有时也打电话报单子。

3、证人崔X证实,韩明超在三骏乡开了一个理发店,朋友王某伟领我上她那剪头,和韩明超就熟悉了。2007年五、六月份的时候,我上韩明超的理发店剪头的过程中,我和她唠嗑,她说她能写“黑彩”的号,我说我经你这报吧,她说报吧,这样我开始经她那打的“黑彩”号,最少时打百、八十元,最多时千、八百元,我也不是天天报,这样一直报到2008年快过春节的时候,我一共往韩明超那报了三、四万元的“黑彩”单子。我要报单子时,都是每天晚上七点钟左右,我给韩明超打电话报单子,总体来说还是赔,记得有一次我往韩明超那报了一两千元,我一下子就中了贰万陆仟元钱,后来中奖的钱我也全部打“黑彩”了,也全打到韩明超那块了,在她那我赔了一万块钱左右。

4、证人刘XX证实,2007年春节刚过,我们三骏乡X村有很多老百姓都开始打“私彩”3D,从中中奖挣钱,我一看“私彩”挺好中奖,赔率比国家规定彩站高很多,我们村有不少人都往三骏乡街里韩明超和王某某那报“私彩”号码,我也开始自己打号往韩明超那报“私彩”号码,我从2007年3月份开始往韩明超两口子那报号,一直报到2008年1月份,我一共能报到韩明超两口子那有八万元钱左右的“私彩”单子,我每个月有时中奖能中四、五千元,有时中奖中六、七千元,每个月下来,一算账我都欠韩明超一千二千的,我一直也没给过韩明超现钱,现在我还欠韩明超两口子一万多元钱没给呢。我都是打电话报“私彩”单子号码是x.王某某接单子的手机号是x.我们三骏乡X村就我、张士友、刘景普、周三权我们几个人往韩明超两口子打号。张士友和我打号差不多一样有七、八万元钱。

5、证人刘XX证实,我是从2007年6月份开始买“黑彩”的,一共买了大约六、七万元钱左右的“黑彩”,是在韩明超家买的,是通过往韩明超家打电话报号的方式买的“黑彩”,报号时,有时是她接的,有时是她丈夫王某某接。到现在我还欠韩明超四、五千元钱。韩明超和王某某是不是经营“黑彩”的庄家我不知道。在韩明超家买“黑彩”的有刘立成、周世权、张士友等。

6、证人周XX证实,2007年2月份开始,我就在三骏乡街里王某某和韩明超处买“黑彩”,一直买到2008年快过春节时,韩明超开个理发店,我去剪头时,她说她整“黑彩”我要是报号时往她那报,这样我就开始在她那打“黑彩”单子。我往韩明超家打电话报“黑彩”,总的来说我是赔了,现在赔有两万多块钱,我还欠王某某和韩明超一万六千块钱。我知道还有刘立成、张士友、刘景普报了“黑彩”我们四个总在一起研究。

7、证人张XX证实,2007年1月份,我们东升村有很多人开始打“私彩”3D,我一看“私彩”挺容易中奖,而且“私彩”中奖比国家正规彩站赔率大得多,我和周三权、刘景普、刘立成开始打“私彩”3D,单子都报到王某某和韩明超那,我打了整整一年的“私彩”,一共打“私彩”单子打到韩明超和王某某两口子手中共有十五、六万元钱左右,我每天打的“私彩”都是通过电话报到韩明超和王某某两口子手中。据我们知道韩明超和王某某挣了有七、八十万元钱,我们东升村就赔了十多万元钱,我们东升村的王某往韩明超和王某某打“私彩”欠的钱太多,王某的金杯半截子车都让韩明超两口子开走了,半截子车顶了一万二千元钱,我屯的张建江“125”摩托车因为欠韩明超两口子“私彩”钱顶账顶了五千元钱,我屯的高洋也用摩托车顶了一万元钱还“私彩”欠款。周三权报八、九万元钱、刘立成报八、九万元钱、刘景普报六、七万元钱。

8、证人张XX证实,2007年1月份我一看我们屯子打“私彩”3D中奖的人挺多,而且黑彩中奖的赔率比国家正规彩站赔率高很多很多,我也从2007年2月份开始打“私彩3D,共计打“私彩”能打七、八万元钱,我这七、八万元钱的“私彩”单子都报到庄家韩明超和王某某两口子手中了,我中了六、七万元的奖,最终算账我还欠韩明超两口子四千元钱。2008年四月份我把自己的豪江“125”摩托车顶给王某某当作欠的钱还给他。

9、证人王X证实,2007年2月份,我上王某某、韩明超家理发店剪头,知道他家整“黑彩”,我开始往他家打的“黑彩”,我一共往王某某、韩明超处打了六万元左右块钱,最后我欠他们一万七千元钱,2008年3月份王某某来我家把我家半截子车开走了,当时半截子车做价二万二千元,王某武承认欠我五千元钱,我报“黑彩”时都是晚上七点左右,往王某某家坐机里打,王某某接电话。我屯子张士友、刘立成、周世权、刘景普、张建江、高阳、王某俊都打“黑彩”也是往韩明超处报。

10、证人高X证实,2007年3月份,我也开始打“私彩”,把单子报到韩明超和王某某两口子手中,一直报到2007年12月份,一共报有七、八万元“私彩”单子,我有时也中奖,我最多时中奖一次中过六千元钱,我用现金一共买了两千元钱“私彩”,最后算账我还欠韩明超和王某某两口子八千七百元钱,最后我把我家新买的豪爵“125”摩托车顶给了王某某了。

11、证人康XX证实,我从2007年开春的时候在三骏乡X村王某某、韩明超夫妻手里买的“黑彩”,一共买了大约二万元左右的“黑彩”,我是通过给王某某和韩明超打电话买的“黑彩”,电话有时是王某某接,有时是韩明超接,我在他们手里买“黑彩”,花现金买的有大约六、七千元钱,我买“黑彩”期间中奖的有六、七千元钱,这些中的奖也都是被我买“黑彩”了,到现在为止,我还欠王某某、韩明超大约五、六千元钱。我每次买“黑彩”都是和我们屯的李国忠、黄太平一起买的,他们两个人都买了大约二万元左右的“黑彩”也都是在韩明超、王某某两个人手里买的。

12、证人陈XX证实,我是从2007年6月份开始在三骏乡X村韩明超手里买的“黑彩”。她在三骏乡X街里开理发店,我总共在她手里买了一千元左右的“黑彩”,我是通过往韩明超家打电话报号来买“黑彩”,据我所知一个叫李殿奎在韩明超手里买了十三、四万元钱“黑彩”。

13、证人王XX证实,2006年冬天,我姑娘和姑爷孟柱子看有很多老百姓都开始打“私彩”,把打的“私彩”单子都报到三义街里韩明超和王某某两口子这,打“私彩”的这些钱都是现金付款,我姑娘王某辉两口子也没啥钱,就开始借钱打“私彩”,把“私彩”单子和钱送到韩明超家了,第二天中奖后和韩明超、王某某两口子算账,总共打“私彩”打了七万元,共赔了有六万元左右,其中有一万元是打“私彩”中的奖,2007年农历二月初我姑娘和姑爷打“黑彩”欠了六万多元钱债务,我把房子卖了,我姑娘又贷款把欠韩明超的钱和打“私彩”欠的债务全还清了,就去大连打工了,一直都没回来。

14、证人袁XX证实,我是三骏乡三义信用社的职工,负责储蓄业务。我认识韩明超,她是我们单位的储户,挺熟悉她的。大约两个月前的一天,韩明超来单位找我说“给我用用你的卡”,我就把我的一张银行卡交给她,卡拿走后一直没还给我,还在她手里。我记着大约三天之前,韩明超的丈夫王某某给我打电话,他说:“你二嫂(韩明超)让公安局的抓去了,因为整“黑彩”的事,把他兜也拿去了,里边好几张银行卡,借你的那张也都拿走了,你现在赶紧找个地方把卡补出来,里边有十万多块钱,现在公安局放假,等五一过后上班被公安局冻结了就支不出来了,我就对他说:“我现在在长春呢,等我回来再说吧。”王某某又给我打电话,让我把借韩明超的那张卡补出来,我对他说:“我不知道什么事,我不能给你补,王某某又告诉我:“要是公安局来调查你,你就说那张卡里的钱都是你的,卡里有十万块钱,我当时答应他了。我怕违法,所以我就没照他教我的话说。

15、刑事判决书,韩明超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16、扣押财物清单。

17、抓捕经过、户籍证明。

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被告人对证人证实的在其处买黑彩的事实无异议。自己是帮着韩明超。通过对证据的质证,证人张XX证实购买十五、六万元的黑彩证言不属实,证人刘XX、刘XX、周XX三人证实与张XX一起买彩票,张XX报有七、八万元单子;王XX证实其姑爷儿孟柱子购买七万元的黑彩,没有其它证据予以认定,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出发,应以韩明超多次稳定供述孟柱子报三万元来认证。对其他证人证实的购买彩票钱数,应当以其所证大约数额的最低标准确定。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经营数额合理,对此予以支持。通过质证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来源合法,对其证明力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非法从事彩票交易,数额达50余万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及庭审中的认罪态度,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长孙亚君

审判员刘虹玫

代理审判员卢欣

二00九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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