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明某某与蔡某某、许某某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明某某,男,X年X月X日生,汉族,江西省南康市人,住(略)。

委托代理人蒋国宝,江西文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蔡某某,男,X年X月X日生,江西省南康市人,住(略)。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许某某,女,X年X月X日生,汉族,南康市人,住(略),系蔡某某妻子。

上诉人明某某因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南康市人民法院(2007)康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审审理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同意调解协议自各方签名后生效。各方当事人已于2007年10年22日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各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如下:

一、上诉人明某某出于人道主义自愿补偿被上诉人蔡某某、许某某人民币4500元整,于2007年10月31日前付清。

二、一审案件受理费2450元由被上诉人蔡某某、许某某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明某某承担。

以上调解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审判长徐俊

审判员丛国珍

代理审判员胡碧华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宋玉玲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