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北京文慧天创洁净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双鹤劳伦斯洁净技术有限公司清算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昌民初字第3923号

原告北京文慧天创洁净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X路X号AX号。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董事长。

被告北京双鹤劳伦斯洁净技术有限公司清算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X乡X村。

负责人赵某。

原告北京文慧天创洁净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双鹤劳伦斯洁净技术有限公司清算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39.48万元,及承担减少价15.2万元的违约责任。

本院认为,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故被告主体有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北京文慧天创洁净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李越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书记员徐迎艳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