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为与王某著作权纠纷案

时间:2006-04-25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6)台民二初字第42号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6)台民二初字第X号

原告: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住所地:北京市X路X号外研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某,社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徐旭升,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女,X年X月X日出生,住(略),系仙居县教育书店业主。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朱支地,浙江普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蒋柳燕,浙江普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为与被告王某著作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与被告王某已自行和解而于2006年4月25日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被告在本案诉讼期间就双方争议的事项自行和解,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原告基于双方自行和解的发生而提出的撤回起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10元,减半收取1005元,其他诉讼费100元,合计人民币1105元,由原告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负担。

审判长陈公辉

审判员许战平

审判员阮丹军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潘月红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