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张某某与河南省高速快运实业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郑民四终字第3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某,女,汉族,学生。

委托代理人杨俊伟,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某杰,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南省高速快运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X路X号。

法定代表人武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某,职员。

案由:定金合同纠纷

上诉人张某某因与被上诉人河南省高速快运实业有限公司(高速快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2008)管民二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高速快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高速快运公司于2009年3月25日前一次性付给张某某x元,双方和解息诉。一审案件受理费800元,由张某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0元,由张某某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岳修文

审判员王某

审判员宁宇

二○○九三月二十日

代理书记员陈启辉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