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胡某某与湖南商业大厦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芙民初字第297号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9)芙民初字第X号

原告胡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谭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被告湖南商业大厦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X路二段X号碧云天大厦X楼H座。

法定代表人白某某。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胡某某与被告湖南商业大厦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胡某某于2009年5月2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胡某某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胡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胡某某负担。

(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孙剑璞

人民陪审员柳满希

人民陪审员喻方芳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王洋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