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与包某某借款合同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松民执字第186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

代表人岳某某,行长。

被执行人包某某。

上列当事人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1日制发(2009)宁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对当事人间达成的和解协议确认如下:被告包某某于2009年7月15日一次性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借款本金8616.99元,并自借款之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案件受理费600元,减半收取300元由被告承担,剩余300元退还原告。2009年7月20日,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申请按调解强制执行,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2009年9月1日,本案提级至本院执行。

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于2008年9月6日将所欠本金、利息及各项诉讼费用总计x.83元全部交付完毕。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2009)宁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王宜兵

代理审判员付国

代理审判员张晓辉

二○○九年八月七日

书记员包某石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