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李某诉吕某离婚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洛龙法白民初字第1108号

原告李某,男,31岁。

被告吕某,女,28岁。

委托代理人郭杏娟、唐某某,河南洛浦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7年4月16日登记结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女。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婚生女由原告抚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查明,被告的婚前财产有彩电、空调、电冰箱、DVD、洗衣机各一台。

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要求离婚,被告同意。

二、婚生女由被告抚养,原告不承担抚养费。

三、被告的婚前财产彩电、空调、电冰箱、DVD、洗衣机各一台归被告所有。其余财产归原告所有。

四、双方共同债务以及孩子的医疗费(离婚前)由原告一次性承担5500元。(已履行)。

五、其他无涉。

本案诉讼费150元,由原告承担。

双方当事人同意本协议,自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长董菊

审判员王志伟

人民陪审员院广辉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沈鹏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