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何某诉被告廖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息民初字第555号

原告:何某,女,1981年10月出生。

被告:廖某某,男,1976年2月出生。

原告何某诉被告廖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诉称,我与被告自由恋爱结婚,2005年3月7日经政府补办结婚登记手续,X年X月X日生育一女儿,取名叫廖某敏,由于二人性格不合,经常吵嘴生气,从2007年5月分居至今,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我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被告廖某某视其夫妻关系难已合好同意离婚,同意婚生女由自己抚养。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原告何某提出离婚,被告廖某某视其夫妻关系难已合好同意离婚,本院依法准予离婚。

二、婚生女廖某敏由被告抚养,原告何某不给付抚养费家中财产归被告所有,原告何某的个人用品自己拿回。

诉讼费50元由原告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姜辉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六

书记员:张恒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