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上诉人韩某甲与韩某丙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许民一终字第22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韩某甲,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韩某乙,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李宏岩,河南德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韩某丙,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刘某某,男,汉族,生于1962年7月21日,住(略)。

上诉人韩某甲因与韩某丙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2009)长民监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韩某甲及委托代理人韩某乙、李宏岩、被上诉人韩某丙及委托代理人刘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2009)长民监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长葛市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退还上诉人韩某甲。

审判长曹书军

代理审判员吕军尚

代理审判员谢新旗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陈若菲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