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与松原市车辆家用电器公司购销合同纠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0)松执字第13-2号

申请执行人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齐藤博幸。

被执行人松原市车辆家用电器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某某。

上列当事人间购销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1999年11月22日制发(1999)松经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对当事人间达成的和解协议确认如下:一、被告松原市车辆家用电器公司于1999年11月25日给付原告货款x元及利息x元,共计x元。案件受理费7010元由原告承担。申请执行人于1999年11月29日向本院申请按调解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于2000年8月2日制发(2000)松执字第X号民事裁定,裁定本案中止执行。本院于2009年9月7日召开了执行听证会,现查明被执行人仍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1999)松经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王宜兵

审判员张建军

代理审判员付国

二○○九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包琦石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5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