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云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云某,男。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于2010年5月11日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取保候审,2010年6月4日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沪虹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云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10年7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经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本案由本院审判,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巍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云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云某于2009年3月至同年12月间,租赁本市X路X号X楼X街X号店铺,并雇用王某甲、李秀平(另案处理)对外销售假冒G-x注册商标的服饰。2009年12月3日,上海市虹口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店铺进行执法检查时,当场查获其待销售的假冒G-x注册商标的外套687件、衬衫336件。经上海市虹口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上述侵权商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711,500元。

2010年1月22日,被告人云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上述事实,被告人云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王某甲、王某乙、武某某的证言,上海市虹口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执法检查告知单》、《现场检查笔录》、《涉案物品清单》、《扣押决定书》及相关照片,G-x品牌的《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转让证明》等书证,广州番禹翡翠制衣有限公司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G-Star中国区商标特许权协议书》、《商标使用分许可合同》、《查处请求书》、《鉴定证明》及《G-STAR品牌服装价格参考表》,上海市虹口区物价局出具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以及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出具的《案发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云某与他人结伙,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待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云某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云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云某有自首情节,能自愿认罪,并预缴了罚金,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为严肃国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云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云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二、缴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朱养浩

审判员陈蔓莉

代理审判员范国兵

书记员苏旭静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假冒 商品 注册商标 销售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