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被告人程某甲犯故意伤害罪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夏邑县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夏邑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程某甲,又名程X,男,X年X月X日出生。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以夏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某甲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11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12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贾朝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程某甲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1999年农历正月的一天晚上(具体日期不详),由于被告人程某甲的儿子程某亮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自己的婚事退掉,并将送给女方的彩礼和衣物索要回来挥霍掉。被告人程某甲得知后,在其家中对程某亮说服教育,继而发生争执。程某亮拿起板凳砸程某甲,程某甲用木棍往程某亮的头部打了一棍,程某亮被当场打倒在地死亡。被告人程某甲为隐瞒事实真相,将程某亮的尸体掩埋于自家堂屋东侧的空地里。

为证明起诉书指控的案件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并宣读了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勘验笔录、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二年。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判处。

被告人程某甲对起诉书指控的案件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

经审查查明:1998年冬季,被告人程某甲长子程某亮私自把自己的婚事退掉,并将送给女方的彩礼款2000元要回挥霍掉。程某甲因此事多次同其子发生争执。1999年正月的一天晚上,父子二人又因此事发生争吵,被告人程某甲用木棍朝程某亮头部击打一下,造成19岁的程某亮当即死亡。次日上午,被告人将程某亮的尸体埋葬在院内堂屋东侧的空地里。经法医鉴定,程某亮系颅骨粉碎性骨折颅脑损伤死亡。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被告人程某甲的供述,1999年农历正月的一天晚上,因为我大儿明亮不给大人说,把婚退了,并花掉2000元彩礼钱。我说落教育他,他给我吵、给我打,我在院里随手拿一根木棍打在他头上了,没想到能把他打死。第二天早上,我去虞城县X乡张庄我岳父家叫回妻子张某乙,告诉她说我把明亮打死了,我妻子回到家后一直掉泪。当天上午,我自己在堂屋东边的空地里挖一个南北坑,用被子裹住尸体,又用塑料布盖上,用土埋好,直到被发现。

2、证人张某乙的证言,十多年前那年春节前,俺大儿程某亮瞒着家里人,到马头范某村把婚退掉,并把2000元彩礼钱要回花掉了。我和程某甲都很生气,他父子俩为这事经常吵架。春节后正月十几,俺母亲有病我就去界沟张集俺娘家伺候我母亲。十多天后的一天上午,俺丈夫去那里找我,我看他脸色不正常。在回家的路上,他告诉我她和明亮生气吵架来,他用棍把明亮打死啦。我回到家后,看见西间床上躺着一个人,用被子盖着,我也没敢到跟前去看。我当时又不敢大声哭,一下晕倒在地。等我醒过来后,发现我挂着吊针来。后来我问俺丈夫咋打死的明亮,他说用棍打死的,把尸体埋在堂屋东侧厕所里了。从那以后,俺家里人都说明亮生气外出打工失踪啦。一次我和俺娘家兄弟张连山说明亮被俺丈夫打死啦,埋在堂屋东山厕所里。

3、证人张某丙的证言,1999年三月份,俺四姐到俺庄赶集,在俺父亲院子里见到她,对我说明亮被俺姐丈用棍打住头了,淌了一片血,死了后用塑料布包住埋在堂屋东山了,埋的还深。我问为啥打明亮,俺姐说,因为给明亮介绍个对象,明亮不吭声到女家把彩礼钱和衣服都要回来,他把彩礼钱用于喝酒、赌赙。因为这事,俺姐夫打的他。另外,明亮也不知听话,经常同俺姐夫对打。

4、证人张某丁的证言,大约十年前,我在青岛承包了一个垃圾厂,张某丙去我那里打工,为我做饭。一次我问他,这二年咋没见过明亮,他说明亮死过二年了,我问明亮咋死的,开始他不愿意说,后来我追问一句,他才说明亮因为没给家里人说也没经过媒人,自己向女方要回彩礼,并把彩礼钱花完了,把拿回的衣服藏在柴禾垛下面,他爹很生气,可能打巧了把明亮打死了。

5、证人程某戊的证言,我同程某甲是一个村的邻居。我都十多年没见过他大儿程某亮啦,他家里人都说外出打工去啦,具体在哪里不知道。明亮那时好给他父亲程某甲吵架,不听父母的话,谁也说不住他。

6、证人程某己的证言,我和同村的邻居有十多年没见到程某甲的大儿程某亮,听说到新疆打工去了,也没听说给家里联系过。以前明亮在家时表现不好,比较调皮,经常给他父亲吵架,是比较难管教的小孩。

7、证人范某某的证言,我小女儿范某一,今年32岁,现在嫁到虞城界沟乡了。曾说过一个对象是马头镇X村程某甲的儿子程某亮,当时送了2000元钱的彩礼和一箱衣服。那年冬天的一天挨黑的时候,程某亮骑自行车到俺家来玩,他和小妮不知因为啥发生了矛盾,程某亮掂着箱子,拿着2000元钱的彩礼钱就走了,就这样退婚了。

8、夏邑县公安局尸体法医检察报告书,证明程某亮系颅骨粉碎性骨折致颅脑损伤死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物证检验报告,证明所检验被害人牙齿所属是张某乙与程某甲所生之子的相对机会大于99.999%。

10、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37张及尸体和尸骨照片8张,证明案发现场及被害人尸骨情况。

11、对程某甲视听资料供述同步录音光盘两份。

12、马头镇X村徐某某等26名村民的联名信,请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程某甲给予宽大处理。

上述证据,经法庭举证、质证,证据来源程某合法、内容观点真实,证据之间相互印证,能够证明本案的案件事实,本院予以采信。

本院认为,被告人程某甲因琐事同其子产生矛盾,持棍将其子打伤、造成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认充分,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程某甲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程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7月21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穆全宏

审判员韩建华

审判员曹敬典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陈梅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