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上诉人薛某某与被上诉人马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薛某某。

委托代理人刘某某,男,X年X月X日生,汉族,农民,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某某。

原审被告江苏长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继军,徐州市子房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审被告江苏中大环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总经理。

上诉人薛某某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略)人民法院(2008)邳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上诉人薛某某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薛某某自愿申请撤回上诉,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上诉人薛某某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4450元,减半收取为2225元,由上诉人薛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郭宏

审判员张锐

代理审判员尹杰

二00九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权冠亚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