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被告人王某某等贩卖毒品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身份证号:x,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略)。

被告人吴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身份证号:x,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略)。

上列二被告人均因本案于2007年1月12日被台州市X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4日被逮捕。现押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诉(2007)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吴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于2007年4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金森、被告人王某某、吴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6年12月26日晚,被告人王某某经电话联系,在台州市路桥区X镇金清宾馆前卖给赵某海洛因约1克,收取人民币1000元。

同月28日晚,被告人王某某经电话联系,在路桥区X镇金清宾馆前卖给赵某海洛因约3克,收取3400元。

2007年1月7日晚,被告人王某某经电话联系,在路桥区X镇金清宾馆前卖给赵某海洛因约1克,收取1000元。

同月10日晚,被告人王某某经电话联系,在路桥区X镇金清宾馆前卖给赵某海洛因约1克,收取1300元。

同月11日晚,被告人王某某经电话联系,伙同被告人吴某某在路桥区X镇金清宾馆前卖给赵某海洛因4包(重3.85克),收取5500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缴获海洛因4包。

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某、吴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赵某某证言、扣押清单、辨认笔录、毒品鉴定结论书、图片及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吴某某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海洛因而予以贩卖,其中被告人王某某多次贩卖,且贩卖海洛因7克以上,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王某某、吴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均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四、七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四)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吴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二被告人的刑期均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王某某的刑期自2007年1月12日起至2013年1月11日止,被告人吴某某的刑期自2007年1月12日起至2008年7月11日止。罚金均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金德

审判员黎利荣

人民陪审员朱秀君

二○○七年五月九日

代理书记员林娟

附件:

本案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四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七款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七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四)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某某 毒品 被告人 贩卖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