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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某某犯受贿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薛某某,男,X年X月X日生。因涉嫌受贿于2010年9月16日被桐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30日经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次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桐柏县看守所。

辩护人刘某某、张某某,河南大统(略)事务所(略)。

桐柏县人民检察院以桐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薛某某犯受贿罪,于2010年11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桐柏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红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薛某某及其辩护人刘某某、张某某等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桐柏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6月至2010年6月,被告人薛某某利用担任内乡县X镇党委书记和内乡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先后124次收受64个单位和个人现金x元和价值x元的购物券(卡),并在土地工程招投标、工程验收、工程款拨付、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人员调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据此,认为被告人薛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提请依法惩处。并当庭提供有被告人的供述,证人杨x、牛x、孟xx等人的证言及相关书证等证据。

被告人薛某某对起诉书指控其收受他人贿赂的笔数及款额均无异议。但薛某某及辩护人均认为收受牛x贿赂款x元在案发前已退还给牛x,主动交待的其他受贿属自首,且全部退赃,请求从轻处罚。辩护人同时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薛某某收受乡镇有关人员及单位内部人员贿赂,因请托人没有具体请托事项,故不应计入受贿总额,对该指控应在总额中予以扣除。

经审理查明:

1、内乡县泰隆水泥集团总经理陈xx为感谢薛某某在矿山管理、土地审批等方面的关照,于2008年春节前、2009年春节前、2010年春节前,三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5000元,计x元,薛某某收取。

2、南阳市红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陈xx为取得薛某某对其公司项目的支持和关照,于2009年春节前,2010年春节前,二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x元,计x元,薛某某收取。

3、南阳市明升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杜xx为取得薛某某对其公司项目的支持和关照,于2008年8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价值5000元的南阳红都商场购物卡,薛某某收取。

4、河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项目经理高x为取得薛某某在其工程项目上的支持和关照,于2010年2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x元,薛某某收取。

5、内乡县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xx为取得薛某某对其公司项目的支持和关照,分别于2008年春节前、2009年春节前、2010年的春节前,三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x元,计x元,薛某某收取。

6、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一地质大队工作人员刘xx为感谢薛某某在拨付工程款方面的关照,于2010年2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x元,薛某某收取。

7、河南中建水电工程公司业务经理陆x为取得薛某某在拨付工程款方面的关照,于2009年年底的一天,送给薛某某价值x元的南阳万德隆购物券,薛某某收取。

8、河南省水利水电第一局业务经理孟xx为感谢薛某某在工程项目上的支持和关照,于2009年夏季的一天,送给薛某某价值5000元的购衣卡。2010年元旦,孟xx送给薛某某一套黄某首饰(包括一个吊坠、一对耳环、一个戒指,总重量约30克),薛某某收取。

9、南阳市市委信息科科长牛x为取得薛某某在其承包土地整理项目上的关照,于2008年10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x元。2009年上半年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x元,以上x元,薛某某收取。

10、北京地星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邓州分公司经理许xx为取得薛某某在项目款拨付方面的关照,于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x元,薛某某收取。

11、郑州宇龙高速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杨x为感谢薛某某在其工程项目上的关照,于2009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送给薛某某现金x元。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价值5000元的南阳市金玛特商场购物券。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价值3000元的南阳市金玛特商场购物券,以上现金x元和价值8000元的购物券,薛某某收取。

12、河南合力集团总裁殷xx为感谢薛某某对其公司项目的支持和关照,于2010年2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价值2000元的内乡县万德隆超市购物券,薛某某收取。

13、南阳市三绘土地测绘有限公司经理张x为感谢薛某某对其公司在内乡项目的关照,于2008年中秋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3000元。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5000元。2009年中秋节前,送给薛某某现金3000元和尼康相机一部。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5000元,以上现金x元和一部相机,薛某某收取。

14、南阳市星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张xx为取得薛某某对其公司项目的支持与关照,于2007年中秋节前后的一天,送给薛某某价值2000元的南阳市世纪龙量贩购物券。2008年春节前、2009年春节前、2010年春节前,三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5000元,以上现金x元和价值2000元的购物券,薛某某收取。

15、南阳市天河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赵xx为感谢薛某某对其公司在内乡项目的支持与关照,于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x元,薛某某收取。

16、内乡县湍东建筑安装公司经理张xx为取得薛某某在项目工程款拨付方面的关照,于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5000元,薛某某收取。

17、内乡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章xx为取得薛某某在土地整理项目上的关照,于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5000元,薛某某收取。2010年6月份的一天,章xx为取得薛某某在土地性质变更上的关照,送给薛某某手表一块,以上现金5000元和一块手表,薛某某收取。

18、原中建七局实业开发公司党委书记秦xx为取得薛某某在项目工程款拨付及项目承揽方面的关照,分别于2008年中秋节、2009年春节、2009年中秋节,三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x元,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x元,以上x元,薛某某收取

19、内乡县X镇党委书记王xx为感谢薛某某在城关镇原文化局拆迁过程中提供的便利和关照,于2008年春节前、2009年春节前,两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计4000元,薛某某收取。

20、内乡县X镇长冯xx和桃溪镇书记胡xx为感谢薛某某在桃溪镇招商项目及有关土地工作上的帮助,于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薛某某收取。

21、时任内乡县X镇长胡xx为感谢薛某某在湍东镇项目征地上的关照,于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薛某某收取。

22、内乡县X镇党委书记陈xx为感谢薛某某在师岗镇土地整理项目上的关照,于2008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2009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以上现金3000元,薛某某收取。

23、内乡县X镇党委书记刘x为感谢薛某某在余关镇土地整理项目上的关照,于2008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2009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3000元。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3000元,以上现金8000元,薛某某收取。

24、内乡县X镇长孟x为感谢薛某某对夏馆镇土地工作的关照,分别于2008年1月份的一天、2009年1月份的一天,两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计4000元,薛某某收取。

25、内乡县X乡长孙xx为取得薛某某对板场乡土地工作的关照,于2007年11月份的一天和2009年1月份的一天,两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计2000元,薛某某收取。

26、时任内乡县X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涂xx和城关镇村镇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杨x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上的关照,于2006年6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2006年中秋节期间的一天,时任内乡县X镇长王xx和涂xx、杨x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2006年春节前的一天,王xx和涂xx、杨x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2007年8月的一天,涂xx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以上6000元,薛某某收取。

27、内乡县X镇长王xx和书记吕xx为取得薛某某在土地工作上的支持和关照,分别于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两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王xx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以上6000元,薛某某收取。

28、内乡县X镇长王xx为感谢薛某某在土地工作上的支持和关照,分别于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两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计4000元,薛某某收取。

29、内乡县X镇党委书记王xx为感谢薛某某在土地工作上的支持和关照,于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3000元。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以上5000元,薛某某收取。

30、内乡县X乡党委书记杨xx为感谢薛某某在土地三项整治等方面的关照,分别于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各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计4000元,薛某某收取。

31、内乡县X镇长周xx为感谢薛某某在土地工作上的支持和关照,于2009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薛某某收取。

32、内乡县X乡党委书记周xx和时任乍曲乡乡长张xx为感谢薛某某在土地工作上的支持和关照,分别于2008年1月份的一天、2009年1月份的一天,两年各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计2000元,薛某某收取。

33、内乡县X镇党委书记朱xx为感谢薛某某在土地工作上的支持和关照,分别于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三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以上3000元,薛某某收取。

34、时任内乡县X乡国土资源所所长赵xx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调整上的关照,分别于2008年2月份的一天、2009年1月份的一天,两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以上4000元,薛某某收取。

35、别xx在任内乡县X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时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上的关照,于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别xx在任内乡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时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上的关照,分别于2009年春节前、2010年春节前,两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以上3000元,薛某某收取。

36、内乡县X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张x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9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3000元。于2010年2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和苏烟4条,以上5000元和苏烟四条,薛某某收取。

37、内乡县土地局瓦亭国土资源所所长黎xx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上的关照,于2008年1月份的一天、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两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以上2000元,薛某某收取。

38、马xx在任内乡县X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时,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8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马xx任内乡县X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时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9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以上2000元,薛某某收取。

39、内乡县X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杨xx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9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薛某某收取。

40、雷xx在任内乡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股股长时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调整上的关照,于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雷xx在任内乡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股长时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调整上的关照,于2009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以上2000元,薛某某收取。

41、内乡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王xx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万德隆超市购物券500元。2010年2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以上现金4000元和购物券500元,薛某某收取。

42、周xx在任内乡县X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时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上的关照,于2008年2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周xx在任内乡县X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时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9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以上2000元,薛某某收取。

43、内乡县政府年租金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田xx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9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薛某某收取。

44、张x在任内乡县X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时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调整上的关照,于2008年2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张x在任内乡县X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时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调整上的关照,于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以上2000元,薛某某收取。

45、内乡县国土资源局乍曲乡地矿所所长冯xx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9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薛某某收取。

46、内乡县夏馆地矿所副所长王xx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8年12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2009年12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以上3000元,薛某某收取。

47、内乡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队长栗xx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3000元,以上7000元,薛某某收取。

48、内乡县X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杨x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8年3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五粮液酒一箱。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以上4000元现金和五粮液酒一箱,薛某某收取。

49、内乡县国土资源局乍曲乡国土资源所报账员陈xx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9年2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薛某某收取。

50、内乡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副股长常x为取得薛某某在人事调整和工作中的关照,于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2009年春节前一天、2010年春节前一天,两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以上3000元,薛某某收取。

51、内乡县国土资源局评估所副所长张x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薛某某收取。

52、内乡县土地局地产交易所所长吴xx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调整中的关照,于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薛某某收取。

53、内乡县国土资源局测绘队队长周xx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分别于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两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以上4000元,薛某某收取。

54、内乡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工作人员符x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壹加壹”购物广场购物券1000元。2009年春节前一天、2010年春节前一天,两次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以上现金2000元和购物券1000元,薛某某收取。

55、内乡县国土资源局大桥地矿所所长郭xx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9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薛某某收取。

56、内乡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所工作人员冯xx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8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薛某某收取。

57、内乡县X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汪xx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9年1月份的一天、2010年1月份的一天,两次各送给薛某某现金500元,以上1000元,薛某某收取。

58、内乡县X乡国土资源所所长赵xx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10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薛某某收取。

59、袁x在任内乡县X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时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调整中的关照,于2008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袁x在任内乡县X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时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调整中的关照,于2009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以上2000元,薛某某收取。

60、内乡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汪xx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中的支持和照顾,于2008年1月份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2000元,薛某某收取。

61、张xx在任内乡县X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时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张xx在任内乡县X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时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以上现金2000元,薛某某收取。

62、朱xx在任内乡县X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时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500元。朱xx在任内乡县X镇国土资源所所长为取得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以上1500元,薛某某收取。

63、内乡县X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王xx为感谢薛某某在工作中的关照,于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500元。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薛某某现金1000元,以上1500元,薛某某收取。

64、内乡县七里坪矿管所工作人员王x为取得薛某某在其工作调动上的关照,于2009年年初的一天,在内乡县X镇工会主席涂xx的引领下送给薛某某现金x元,薛某某收取。

案发后,被告人薛某某退缴、纪委扣缴其违纪款x元。桐柏县检察院扣薛某某银行卡(折)三张,计款x.15元。

上述事实,有被告人薛某某供述的其在担任内乡县X镇党委书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收受相关人员贿赂的时间、地点、数额及请托事项等事实情节与证人陈xx、陈xx、李xx、孟xx、牛x、张x、杨x、张xx、刘x、朱xx、张x、张xx、郭xx、王x等人证实的为感谢薛某某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土地审批、调动、提拔等方面的关照及帮助分别给薛某某送财物等事实能相印证。还有薛某某的任职文件、内乡县国土资源局的相关合同和票据及退缴违纪款的收据等证据予以证实。且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能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薛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64个单位和个人贿赂款x元人民币和价值x元的购物券(卡),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因被告人薛某某收受牛x贿赂款犯罪已经完成,且案发前纪委部门已掌握了该笔事实,故辩解其行为属自首的意见不予支持,其在案发前退款的行为属退赃情节。辩护人的其他意见与本案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薛某某到案后能坦白认罪,退缴赃款。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薛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二、被告人薛某某违法所得x元人民币及价值x元的购物券(卡)予以追缴。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9月16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段奇

审判员何纯刚

审判员张伟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赵丰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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