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上诉人曾某某与被上诉人皮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1)渝五中法民终字第X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曾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身份证号(略)。

委托代理人:姜稚鸣,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龚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身份证号(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皮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身份证号(略)。

委托代理人:罗良,重庆汇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曾某某与被上诉人皮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20日作出(2010)九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曾某某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1年3月8日受理该案。在本院审理期间,上诉人曾某某以双方当事人已协商为由,于2011年5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上诉人曾某某申请撤回上诉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曾某某撤回上诉。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x元,减半收取为7188元,由上诉人曾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严永鸿

代理审判员李可

代理审判员吴贵平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赵振华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