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信阳市平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方芳储蓄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信阳市X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理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霞,河南申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方芳,女,X年X月X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王家明,河南楚天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信阳市X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称平桥农村联社)因与被上诉人方芳储蓄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平桥区人民法院(2009)平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平桥农村联社委托代理人王霞、被上诉人方芳的委托代理人王家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原告方芳在信阳市一中门前开一多梦床品店。2008年5月17日上午9时许,一自称豫南农专教师的张姓男子到原告方芳的多梦床品店说要为农专定制800套床上用品,并要走了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三日上午八点多钟,自称农专教师的张姓男子又到原告方芳的床品店内要求原告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帐户以便转帐。原告方芳便按该男子的要求到被告平桥农村信用联社下属的位于一中十字路口的储蓄所开了一个帐户。该男子将原告的存折要过去看了看又还给了原告方芳,随后该男子谎称带原告方芳到豫南农专签合同,到豫南农专一办公楼梯口碰到一自称杨校长的人将原告的存折要过去看了看并趁原告不注意用伪造的方芳身份证在被告下属的团结路分社开办的存折与之对调。并说原告的存折上没有钱,800套床品x多元,帐上没有钱不行。说完杨校长说还要开个会就走了。自称农专教师的张姓男子便让原告往帐上存钱,说“存越多越好,这样领导相信你有实力做这笔生意”。原告方芳便于当日上午分两次向位于一中十字路口的被告下属的储蓄所存款x元。第二笔存款存入后发现先存的x元已被取走,原告便让营业员核对密码,用原告的密码打不开,再查帐上x元只剩800元。原告方芳方知受骗,遂打110报警。

原审认为:原告方芳持有效身份证在被告平桥农村信用联社开立帐户,并将x元分两次存入被告平桥农村信用联社。原、被告双方已建立了事实上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原告方芳有权在被告平桥农村信用联社支取x元存款。x元存款被人(假的方芳)取走而没有支付给原告方芳,造成原告财产损失,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原告方芳以合同违约请求被告赔偿损失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骗子用方芳的假身份证到被告处开立帐户。被告并未对开户人的身份证件进行严格审查,使骗子制造的假身份证得以开户,继而行骗,造成原告方芳的财产损失被告的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告方芳轻信他人谎言,疏于防范,且未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存折致存折被调换,存款被冒领行为,也存在着明显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原、被告各应承担50%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平桥农村信用联社赔偿原告方芳经济损失(x元÷2)x元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清。

平桥农村联社上诉称,一、双方并未建立事实上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2008年5月19日,方芳虽在平桥联社下属西关信用社存入x元现金。方芳并未将该款存入自己的存折上。因方芳的存折被他人调换,方芳的存折并不是自己的,而是另一个假方芳的存折,款被存入另一个方芳的存折上。本社与另一个方芳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并没有与本案的方芳存在储蓄合同关系。本案虽然存在责任意合,但方芳选择合同之诉,要求本社赔偿存款损失的前提是方芳与本社存在x合同关系,本案显然不存在,所以本案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二、本社没有对储户开户时出具的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义务。根据实名制规定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本社对开户人提供的身份证仅进行形式审查,而不是实质审查,即仅需查明身份证的外表特征真伪是否明显真实、照片是否明显与本人一致,储蓄机构不负有鉴别身份真伪的责任。三、本社为河北方芳开户,并不必然造成方芳损失。方芳的损失完全由其自身轻信他人,疏于防范,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的。综上,请求撤销原判,改判驳回方芳的诉讼请求。

方芳答辩称,本案双方建立了存款合同关系,2008年5月18日,本人在平桥农村联社办理了活期一本通并存入x元,平桥农村联社明显有过错,平桥农村联社未认真履行实名制规定,为假方芳开户违法,为骗子调换存折提供了方便。平桥农村联社非法开户与我方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责任。综上,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相同。

本院认为,方芳持其有效身份证件在平桥农村联社开立银行帐户后,将x元现金存入平桥农村联社,双方已建立了事实上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平桥联社负有支付给方芳存款的义务。存款被假方芳支取而没有支付给方芳存款造成方芳财产损失,平桥农村联社存款违约行为。该违约行是假方芳采取欺骗行为造成的。故该案存在合同违约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方芳以合同违约为前提要求赔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本院予以采纳。方芳存款被他人骗取,与平桥农村联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16条规定,未对开户人的身份证件进行严格审查,使他人制造的假身份证得以开户,继而行骗,造成方芳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平桥农村联社存在明显过错,也是方芳存款被他人骗取的前提条件和该案发生的原因,故平桥农村联社应负本案的一定责任,即该损失的50%。方芳轻信他人的诱惑,没有安全防范意识,使其存折被他人调换后,盲目地向被调换的存折上存款,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应负本案的一定责任,即该案损失的50%。综上,平桥农村联社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划分双方责任正确,判决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一款(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30元,由信阳市X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刘友成

审判员张辉家

审判员万佳林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吴斌(兼)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