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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盗窃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9)常刑初字第X号

公诉机关常宁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困本案于2009年7月23日由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11月6日由常宁市公安局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常宁市看守所。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以湘常宁检刑诉[2009]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犯盗窃罪,于2009年12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周亦芬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6日,被告人刘某某伙同刘某、刘某军(已判刑)、刘某民(在逃)共四人骑摩托车并携带剪钱钳、菜刀、纤维袋等作案工具窜至常宁市X镇X村、肖某村,经踩点后,于当晚12时许某施盗窃行为。作案时,刘某某爬上电钱杆,将李某村X号杆到X号杆及肖某村X号杆到X号杆(长度为910M规格为x.5X2)89户正在使用的两条通信电缆线剪断,刘某军、刘某、刘某民三人将被剪断的电缆线拉下后,四人再把被剪电缆线搬到附近山上,剥去外皮后,用三个袋子装好,藏于附近山上草丛中,随后离开现场。6月8日晚,刘某某、刘某、刘某军骑摩托车返回现场把盗窃的三袋电缆线运回桂阳县,销赃得款4000余元,四人各得赃款1010元。

2009年6月7日晚,被告人刘某某伙同刘某、刘某军三人窜至常宁市X镇X村,采取同样方法,将建江村X号杆至X号杆(长度为661M规格为x.5)196户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线剪断,藏于山上后逃离现场。6月15日晚,三人骑摩托车回到罗桥镇的犯罪现场,将6月7日晚盗取的电缆线剥去表皮并用袋子装好藏于罗桥镇X路旁的水沟两旁的草丛里后离开。6月16日晚,刘某某、刘某、刘某军三人骑摩托车到罗桥镇X村取赃时,刘某、刘某军被民警和当地群众当场抓获,刘某某趁机逃走。经常宁市物价局鉴定,板桥镇、罗桥镇被盗电缆线的价值为x元。

另查明,被告人刘某某于2009年11月4日被网上追逃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且有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许某某、廖某某、李某某、尹某某、李某某、贺某某的证言,扣押物品清单,价值鉴定结论,刑事判决书,及被告人刘某某、同案人刘某、刘某军的供述等证据证实,经庭审质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经鉴定窃物价值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按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故应以盗窃罪对被告人刘某某定罪处罚。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11月4日起至2019年11月3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李某生

审判员尹某

审判员郭长文

二0一0年元月八日

书记员黄某民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盗窃公用电信设施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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