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与王某某债务纠纷案

时间:2005-09-06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5)东民四终字第73号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5)东民四终字第X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范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科科员,现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东营区法院法警大队政委,现住(略)。

上诉人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垦利县人民法院(2005)垦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垦利县人民法院(2005)垦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垦利县人民法院重审。

(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杨秀梅

审判员于秋华

审判员李万海

二00五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周爱辉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