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上海A工业皮带有限公司诉邯郸市B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A工业皮带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经营地上海市闵行区×××。

法定代表人柯a,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朱a,男,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伍a,男,该公司职员。

被告邯郸市B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地河北省邯郸市×××。

原告上海A工业皮带有限公司与被告邯郸市B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11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刘锋独任审判。因无法向被告直接或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故转为普通程序,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3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上海A工业皮带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朱a、伍a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邯郸市B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公告送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故本院作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上海A工业皮带有限公司诉称,被告于2007年1月1日起至2008年3月20日止陆续从原告处定购了多批工业皮带及皮带钢扣,货款总计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58,612元。被告先后四次支付了40,000元,余欠18,612元。原、被告每次订单签订后,原告都如约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被告却不能按合同履行。货款除前两次按期支付外,后一直拖欠不付,经原告多次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8,612元并支付5,071.77元的货款利息。诉讼中,原告明确货款利息的诉请实为违约金诉请,违约金的计算是以18,612元为本金,自2008年8月1日起算,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原告上海A工业皮带有限公司为此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自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3月20日的订货确认单、货物运单、工作指令一组,证明原、被告双方订立了货物买卖的合同关系,且原告也按约履行了送货的义务。

2、2009年5月14日原告制作的对账单一份,证明原告按照发货的情况,制作了对账单,用以说明双方发生的业务情况。

3、2007年8月8日、2007年11月5日、2009年5月21日原告开具给被告的增值税发票三份,证明原告已经向被告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合计58,612元。

被告邯郸市B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未作答辩,亦未向本院提供证据材料。

鉴于被告邯郸市B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未到庭应诉,本院对原告上海A工业皮带有限公司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对,经审理查明,确认原告所述事实属实。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当属有效,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合同约束力。原、被告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现原告已经按约提供相应的货物给被告,然被告仅支付了部分货款,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相应的货款给原告,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违约,理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原告所主张的诉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系其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邯郸市B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上海A工业皮带有限公司货款18,612元;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以18,612元为本金,自2009年5月22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2.09元,由被告负担,被告负担之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朱祺

审判员刘锋

代理审判员陈秀芬

书记员沈春燕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