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韩某诉豆某、陈某、沈丘县公安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周口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原告韩某,男,汉族,X年X月X日生,住(略)。

委托代理人胡宁,河南豫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豆某,住(略)。

被告陈某,男,汉族,X年X月X日生,住(略)。

上述二被告委托代理人闫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生,住周口市X路中段。

被告沈丘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顾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某甲,男,汉族,X年X月X日生,周口市X路X号。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

负责人王某乙,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子勇,系该公司法律顾某。

原告韩某诉被告豆某、陈某、沈丘县公安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周口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胡宁、被告豆某、被告陈某共同委托代理人闫某某、被告沈丘公安局委托代理人王某甲、被告人保财险周口分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子勇到庭参加诉讼。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原告韩某诉称:2009年9月16日18时50分,在周口市X路X路交叉口西侧,被告陈某驾驶豫x号桑塔纳轿车沿车站路由东向西行驶时,将在行走的原告撞伤,原告被送往周口协和骨科医院抢救治疗,经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大队周公交认字【2009】第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韩某不负此次事故的责任。豫x号桑塔纳轿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处投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原告伤情经周口市明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左上肢功能丧失为八级,左下肢功能丧失为十级,右下肢功能丧失为九某。故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某、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等共计21.8万元。

被告陈某、豆某辩称:原告要求过高,合理部分同意赔偿,豫x号桑塔纳轿车在人保财险周口分公司投有交强险及商业险应由保险公司对原告直接赔偿。

被告沈丘县公安局辩称:实际车主为豆某,在投保时以我单位的名义进行投保,我单位对该车无经营收益权,该车事故不应由我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应驳回原告对我单位的诉请。

被告人保财险周口分公司辩称:原告诉请过高,我公司愿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范围内赔偿,但不应承担诉讼费、鉴定费。

原告在审理过程中向本院提交的证某材料有:证某一、1、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份,证某此次交通事故发生被告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证某二、住院病历一份、诊断证某一份证某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需两人陪护及出院后需两人护理。证某三、医疗费票据10张,证某原告花费医疗费x.65元。证某四、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份,证某原告因交通事故构成八级、九某、十级伤残。证某五、协和骨科医院证某一份,证某二次手术治疗费用。证某六、韩某工资证某及郭俊峰、潘文才证某证某,证某韩某的误某收入及护理人员的误某收入。证某七、交通费700元,证某原告住院期间所花费交通费700元。证某八、户口本一份在,证某原告韩某是城市户口。

被告陈某、豆某向本院提交的证某有:证某一、保单三份,证某在人保财险周口分公司投有交强险及商业险。证某二、收条3份,证某已想原告垫付x元。

被告沈丘县公安局为提交证某。

被告人保财险周口分公司未提交证某。

被告陈某、豆某对原告提交的证某材料的质证某见为:证某一、证某三、证某四、证某八无异议。证某二、认为不应有两人护理。出院后不需要护理。证某五、二次手术应以实际发生后为准。证某六、原告不应有误某,证某证某中有不实之处、且不符合证某规则的规定。证某八、数额过高,请求法院核定。对原告的提交的赔偿清单提出异议伙补过高、误某不应支持、二次手术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精神抚慰金过高、出院后的护理费不应支持、交通费酌情认定。

被告沈丘先公安局对原告提交的证某材料的质证某见同被告陈某、豆某意见。

被告人保财险周口分公司对原告提交的证某材料的质证某见为:证某一、证某四、证某七无异议。证某二、有异议,正常应为一人护理。证某三、医疗费应扣除非医保用药,其中的就爱你鼎沸不应由我公司承担。证某五、如果需要治疗可能就够不成伤残,如果支持二次治疗就应放弃残疾赔偿金。证某六、该证某不足以证某误某及护理费用,原告已满60周岁,且为退休人员,不应支持误某。证某八、交通费请法院酌情认定。对原告提交的赔偿清单提出异议:伙补过高应以十元为准、护理应为一人费用过高不应超过30天、营养费应以十元每天计算、残疾系数计算过高、二次手术另行主张、精神抚慰金过高、出院后护理不应支持、交通费酌情认定。

经庭审查明,本院确认以下案件事实:2009年9月16日18时50分,在周口市X路X路交叉口西侧,被告陈某驾驶豫x号桑塔纳轿车沿车站路由东向西行驶时,将在行走的原告撞伤,原告被送往周口协和骨科医院抢救治疗,经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大队周公交认字【2009】第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韩某不负此次事故的责任。原告伤情经周口市明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左上肢功能丧失为八级,左下肢功能丧失为十级,右下肢功能丧失为九某。原告受伤后在周口协和骨科医院治疗,共住院258天,花去医疗费x.65元,被告陈某、豆某已向原告支付x元。

另查明,豫x号桑塔纳轿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处投有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不计免陪险。保险期限自2009年5月28日至2010年5月27日止。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再查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56元/年。

本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应予赔偿。被告陈某驾驶豫x号桑塔纳轿车造成原告受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应当对原告的损害予以赔偿。本案系交通事故引起的诉讼,适用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关于本案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本院认为,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作出的:周公交认字【2009】第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责任划分恰当,应予以采纳,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保险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分散风险以维持社会稳定是设立保险业的最终目标。本案被告陈某驾驶豫x号桑塔纳轿车在被告人保财险周口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不计免陪险,故原告要求被告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即确认原告韩某的赔偿数额为:1、医疗费x元(被告支付x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7740元即(30元×258天),3、误某6019元即(700元÷30天×258天),4、护理费x元即(x元÷365天×258天×2人),5、营养费5160元(20元×258天),6、伤残赔偿金x元(x.56元×16年×33%),7、精神抚慰金酌情认定x元,8、交通费酌情认定300元,9、鉴定费750。以上1-9项共计x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某、《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八条、第十九某、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害人可以选择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内进行赔偿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豆某、陈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赔偿原告韩某医疗费、误某、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共计x元。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范围内直接赔偿原告韩某医疗费、误某、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共计x元;

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直接赔偿原告韩某医疗费、误某、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共计x元;(含被告陈某已支付的x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某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80元,原告韩某承担380元,被告陈某、豆某、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共同承担1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董士杰

审判员朱巍

审判员王某乙

二0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代书记员李阳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