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蔡某诉某告谭某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鹤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蔡某。

被告谭某。

原告蔡某诉某告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1年7月4日向本院提起诉某,本院于2011年7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由审判员杨某云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罗德田、尧翠云参加的合议庭,于2011年10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蔡某的委托代理人王建辉到庭参加诉某。被告谭某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某,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某,被告以做生意为名向原告借款x元,因被告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请求判令被告及时归还原告借款本金x元并支付延期还款利息,同时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某费用。

被告未提供答辩意见。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本庭提交了由被告出具的金额分别为x元、x元借款借据原件2份,证明被告分别于2009年9月2日向原告借款x元,于2008年12月28日向原告借款x元的事实。本院认为,该两份证据系借据原件,可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发生情况,本院予以采信。原告提交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明被告身份情况的人口信息全项显示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可以证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情况,本院予以采信。本院采信本院调查笔录1份,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事实。

根据采信的证据及本院审理查明如下案件事实:2008年12月28日被告给原告出具金额为x元的借据1份,内容为“今借到湘运职工蔡某人民币拾万元整,利息半年结清一次”。2009年9月2日被告再次给原告出具金额为x元的借据1份,内容为“今借到蔡某现金人民币肆万元整”。之后,经原告催要,被告分文未偿还。现因被告出走,原告起诉某法院。

本院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并出具书面借据,在没有反驳证据证明借款事实不存在的情况下,书面借据即是原、被告借款关系成立的有效证据,足以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事实的存在。因原、被告未约定具体的借款期限,原告可催告被告在合理期限内返还。2009年9月2日的借款未约定支付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2008年12月28日的借款虽约定有“利息每半年结清一次”,但未约定具体的利率,因约定不明确仍应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在原告向法院主张权利之后的利息,被告则应按同类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某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限被告谭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蔡某借款本金x元及自2011年7月18日至付清之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某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120元,由被告谭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某,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某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杨某云

人民陪审员罗德田

人民陪审员尧翠云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代理书记员刘智明

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某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附申请执行期限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某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某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借贷 原告 民间 纠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